职工正常退休(职)申请指南
(简称: 正常退休申请)
办理时限:企业职工19个工作日
责任单位: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
总责任人:待遇资格审核科科长、参保管理科科长、权益记泉科科长、养老保险待遇科科长
办理流程:
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请
申请条件:
1.参加养老保险的个人,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、待遇领取地在本经办机构且按规定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的,由参保单位(灵活就业人员由档案托管单位或个人)向杜保经办机构提出核定养老金申请。
2.因单位改制或新参保等原因应纳入企业养老保险统筹的离退休人员,由参保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纳入统筹申请。
办理方式: 1现场办理;2.单位网上申报
办理材料:
(一)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特遇申请
1.经职工本人签字的《企业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申请表》原件1份;
2.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(境外人员提供护照)。单位申报的,提供复印件1份;灵活就业人员申请的,验原件;
3.如有缴费记录不完整的,提供养老保险手册、缴费卡片或转移单,验原件;
4.人事档案,验原件(已经过档案预审的,需提供档案预申花名册无需再提供人事档案);
5.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致残提前退休申领基本养老金的,需通过人社部门审批,出具《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致残提前退休核准表》(通过内部核查,申请人无需提交);
6.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申领基本养老金的,需通过人社部门审批,出具《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核准表》(通过内部核查,申请人无需提交);
7.非广西户籍人员且在广西区域内累计缴费不足10年,需提供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,单位申报的,提供复印件1份;灵活就业人员申请的,验原件(通过基本证照凭证核验不能获取户籍信息时,申请人需提交)。
注:所提供的复印件均应有申请人本人签名或加盖申报单位公章。
办理地点及办理机构:
1.现场办理:
(一)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(金湖部)/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金湖管理部
地址:东悦巷6号
(二)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(民主部)/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民主管理部
地址:民主路16号综合楼2楼
(三)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(星光部)/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星光管理部
地址:星光大通6号1楼
(四)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(民族部)/南宁市杜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民族管理部
地址:民族大道45号金融大厦A座2楼
(五)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(科园部) /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科园管理部
地址:科园东五路6号原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
(六)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(仙葫部)/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仙葫管理部
地址:仙葫大道福兴路3号3楼
(七)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市民中心部) /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市民中心管理部
地址:玉润大道33号市民中心4楼B座
2.网报地址:https://www.gx12333.net/si
收费标准:不收费
结果送达:
1.发送短信通知;
2.扫描业务受理回执单上的二维码查询;
3.自助机查询打印;
4.登录网报系统查询。
联系电话: 0771-12345
(以上指南来源: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