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力资源事务部是统一管理学校人力资源工作的职能部门。其主要职责:
一、负责学校机构设置、人员编制、用人计划、人员调配及聘用工作;
二、负责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和引进人才工作;
三、负责学校各类人才的管理工作;
四、负责学校教职工的劳动纪律、年度考核和奖惩、干部任免工作;
五、负责学校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评审、聘任工作;
六、负责学校教职工的薪酬、福利和奖励的制定、管理工作;
七、负责学校教师和教职工的培训工作;
八、负责办理教职工的社会保险和退休手续;
九、协助有关单位处理教职工丧事及有关事宜;
十、负责学校人力资源统计报表工作;
十一、负责本部门的接待和会议会务工作;
十二、负责学校教职工的人力资源档案管理工作;
十三、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